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1 10:30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园区,步凤镇、新城街道,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明确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51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盐城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简称“五公开”),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廉洁,打造透明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创新开发区、廉洁开发区和服务型开发区。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重点推进和规范“五公开”,以高质量公开保障高效率行政,努力开创全区政务公开新局面。2018年,全区形成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日常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体系,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到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众参与度、互动性和监督力度显著增强,在新时代全面展现更加开放自信的政府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迅速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1.明确领导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根据中央和省、市、区统一部署,研究提出符合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的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并抓好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并在区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布。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2.完善协调机制。健全和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制度安排和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本地、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抓好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日常协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办公室(综合处)。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3.加强力量配备。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区各部门单位办公室(综合处)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在办公室内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岗位,配备工作人员,确保有专门力量开展日常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4.抓好教育培训。按照“每两年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人社部门将政务公开列入培训科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人员的培训,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法制部门将政务公开列入依法行政培训科目,注意剖析因公开工作处置不当引发的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全体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树立公开意识。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5.强化考核评估。定期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每年督查不少于1次。强化月度、季度、年度公开情况统计通报,推动经常性工作的开展。建立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制度,每年遴选成功案例和若干件失误案例进行剖析总结,推广经验,防范失误。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公开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期限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之前未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的责任人员给予严肃批评并限期改正;对于公开内容严重失实、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而又解释不清,以及发现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未能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严重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执行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二)集中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

1.统一规范权责清单。在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基础上,配套公开办事指南,公布办理范围、运行流程、材料目录、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基本信息。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不得擅自新设权力事项,不得在已公开的权力清单之外行使权力。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2.统一规范公共服务清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要求和省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本地、本部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发布办事指南,对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统一规范,并实行动态调整。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区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形成与市保持同步一致的区、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对公开信息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行规范。参照省级部门时序进度,同步完成本地区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实行动态调整。按照省统一部署,组织编制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深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要求,聚焦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建设项目,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重大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扎实推进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等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组织协调,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5.重视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要求,提出工作目标和具体安排,明确本地区、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普查工作,摸清平台交易的覆盖范围、服务功能、管理体制机制等情况;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交易平台。配合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相关信用信息同时交互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组织协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6.全面做好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要求,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应重点公开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方式,加强解读引导,增强公开实效。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组织协调,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三)细致制定政务公开操作规范

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建立政务公开操作规范,与机关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1.严格履行公文公开要求。公文办理时,同步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公文拟稿纸应设置公开属性建议、公开机构审查意见栏目。公开属性建议包括主动公开、部分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由起草部门负责填写,不能确定的,由本单位保密员协助认定。公文呈领导审签前,必须先由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进行审查。拟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起草部门需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或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按规定予以退文。凡主动公开的公文,需在公文附注部分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字样。各单位每年11月要对本单位部分公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2.积极做好会议公开工作。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推进重要会议议题与内容公开。管委会主任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起草部门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和企业家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区级层面及其部门每年邀请有关代表列席会议原则上不少于3次。报请管委会主任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审议的重大民生事项议题,起草部门应列明是否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随审议文件一同报批;会议审议时,起草部门应将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做出说明。探索在政务服务大厅、新闻发布厅或具备条件的会议场所,邀请社会公众代表收看收听政府有关会议。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3.继续推动政策解读常态化。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宣传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7﹞411号)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和安排,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提升解读实效。需配发新闻稿件的,起草部门应精心准备。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做好有关协调工作,转区内主要媒体播发。政策文件公开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政策文件公开后,相关解读材料应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及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政策文件执行过程中,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政策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推进政策简明问答工作,由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牵头,联合政策制定业务部门、宣传部门从政策文件中提炼企业群众关注的政策信息,通过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解读。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及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综合采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到达率、知晓率。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4.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制定本地、本部门舆情监测标准,细化监测范围和重点,按程序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发生后,涉事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情况,宣传部门牵头协调做好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对收集到的政务舆情进行研判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对外公开吸收采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对外公布研究解决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调查处置情况;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涉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应急管理、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适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情况严重的配合纪检部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5.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系统开展公开申请处理能力提升活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畅通当面、传真、网络、信函等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人诉求,全面梳理相关政府信息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充分调查核实,作出规范答复。建立答复前法律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所有依申请公开材料必须归档留存,注意收集、固定能够证明收到时间、申请内容、答复内容、答复依据、答复时间等证据。建立定期分析机制,对能够转为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发布;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依法行政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四)精心构建政务公开平台体系

1.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强化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任务,注意加强安全防护。按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及时做好更新维护。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畅通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功能,实现办理查询、申请提醒等功能。加强网站之间协同联动,对中央和省、市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政府网站应即时转载。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政府网站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应公开尽公开答复全文。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

2.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网。严格按照“三级四同”清单公布权力事项,进一步明确“应上尽上”服务清单,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标准化,全面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服务、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实时动态更新管理。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完善综合服务“旗舰店”功能,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用户使用黏性。加快发布覆盖全区以及部门的“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网上统一受理、线上线下帮办、信息资源共享、内网并联审批、外网实时反馈”,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建设区、镇(街道)、村三级联动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受理下移,做到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可在镇(街道)受理反馈,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每年开展一次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牵头

3.扎实做好新闻发布。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每年编制全区例行新闻发布计划,采用新闻发布会、记者吹风会、主题采访活动、声明、书面采访、答记者问、网站及新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举行新闻发布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为媒体采访了解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的制定、实施、监督等情况提供便利。按照区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完成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采访等配合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区党政办牵头,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配合

4.提升新媒体平台运营水平。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发布内容应符合职能定位,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转载信息必须来源于政府官方媒体。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按程序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大信息发布需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批同意。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开设单位应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五)不断提升政民互动交流质效

1.明确公众参与事项。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重点围绕城乡规划、城市治理、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民生事项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扩大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2.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与民生关系密切或需社会广泛知晓的听证会,应在主流媒体、网站、用户活跃论坛、政务发布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公告,探索开展听证会网上直播,扩大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3.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完善网站领导信箱、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政府开放日等平台建设。从2018年起,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用足用好新媒体平台,创新策划系列活动,激发公众参与热情。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

(六)稳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

1.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完成区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按照省部署要求,开展政务信息资源普查,梳理所掌握的信息资源,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逐步构建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制定开放共享标准。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牵头,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配合

2.建设公共数据开放网站。统筹整合贯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数据的采集、管理、应用和安全工作。参照省、市工作模式,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区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区公共数据开放网站,按照公共数据开放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向社会开放。优先推动城市治理、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有序开放。在2018年整体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建设水平,重点解决必填项要素欠缺、公示信息内容不准确、超期公示、专栏建设未覆盖所有部门等问题。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牵头,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配合

3.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利用政务数据资源,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务数据的知情权和使用权。组织参加省、市政务数据开放论坛、数据开放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深化政府数据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完成时限:长期常态化推进

责任单位:区经发局牵头,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宏观规划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作用,区党政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区宣传信息中心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推进相关工作。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工作谋划,由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有关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工。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完成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区党政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同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奖惩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政务公开是行政机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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