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3-0026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3-10-19
文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近日,我区出台《制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按照区党工委要求,为不断加快拟落地重大产业项目的行政审批进度,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目标,根据省市层面深化工改工作部署,结合市实施方案及高质量考核的要求,在学习调研苏州工业园区、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并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我区《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及工改要求,通过强化拿地前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业务协同,建立政企双方投资互信关系,充分利用土地划拨或挂牌出让完成前的准备时间,同步落实项目开工前应具备的各项建设条件和管控要求,开展项目从立项至施工许可全链预审,在签订土地交付后2个工作日将预审转为正式审批意见,实现不动产权、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图审合格、施工许可等“多证齐发”。

(二)适用范围。试行适用全区范围内企业有提前开工的意愿,区级及以上重大工业项目以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其他限制类和淘汰类,涉及金属冶炼、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等原因不宜开展预审的项目,存在重大公共利益、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存在失信行为项目除外:

(三)实施原则。一是自愿申请、信守承诺。以建设单位自愿申请为前提,自行承担未按承诺进行建设产生的风险和损失。二是优化流程、容缺预审。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审批权限内开展全流程容缺预审,先行出具项目预审意见。三是提前介入、全程代办。审批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提供审批咨询服务。落实全程帮办代办制度,由项目属地全程负责项目预审查和后续项目手续的完善。

(四)工作流程。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1.前期策划准备。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审批综合窗口负责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对符合“拿地即开工”条件的投资项目,一次性告知项目投资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告知项目单位自行承担不能获得项目用地、预审期间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调整等风险。

2.受理预审。预审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工程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审批单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在15个工作日以内(依法评审、招投标、公示、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计算在内)出具项目预审意见,基本流程如下:。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该阶段许可事项包括项目立项核准(备案)、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规划许可预审。(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该阶段许可事项包括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3)工程施工许可阶段。该阶段许可事项包括施工图审查(含消防、人防审查)和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两个事项实行并联预审。

3.核发正式证照。在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并补齐相关材料和缴清规费税费后,2个工作日内原预审意见转为正式审批意见,实现“多证联发”,任何部门不得设置除法律规定以外的前置条件,同时收回项目预审意见书。

正常实施“拿地即开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按审批内容组织施工,履行合同及相关承诺的约定;各属地按全程帮代办要求,负责项目预审查和后续项目手续的完善;

对于运用“信用承诺制”审批提前开工建设的特殊项目,督促企业配合走好“拿地即开工”流程,确保项目“拿地”后及时“拿证”。

三、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协同推进、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方面内容。

同时,方案还附了5张图表,分别是:区“拿地即开工”专班成员名单、“拿地即开工”申报表、“拿地即开工”部门预审批意见、“拿地即开工”审批流程图、“拿地开工”策划节点分工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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