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1-0130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发文日期 2021-12-14
文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更加便捷、审核流程更加顺畅、服务群众更加高效,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更好推动改革工作的落实,现对《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通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有效分离审核确认与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实现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更加便捷、审核流程更加顺畅、服务群众更加高效,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分为五大块。

一是救助申请和救助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申请、审核环节仍由镇(街道)做好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工作。

二是救助确认。将原区社事局负责的审核确认工作,下放至镇(街道),切实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

三是资金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按原模式发放,通过区财政“一折通”打卡发放至救助对象账户。

四是日常管理。权限下放后,镇(街道)增加了办理救助对象增、减、停手续和档案管理工作。

五是工作职责。对区社事局、区财政局、镇(街道)、村(居)具体负责的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改革后各项救助工作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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