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外地社保迁移本地 |
内容 | 我是在浙江省湖州市交的社保,能否迁移到江苏盐城? |
办件编号 | KFQQZXX20241000846 |
提交时间 | 2024-10-14 14:11:13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您将来如在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将省外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至我区。 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我局社保中心联系,联系人:马启成,联系电话:0515-68806175。 特此回复,感谢你对《管委会主任信箱》工作的信任。
区人社局 2024年10月15日 |
||
答复机构 | 开发区人社局 | 答复时间 | 2024-10-15 11:53 |
附 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