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咨询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内容 | 关于我向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举报盐城锐洁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违法一案,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你局告知目前进展如何。 |
| 办件编号 | KFQQZXX20260701125 |
| 提交时间 | 2026-07-06 22:32:30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 答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因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都市监案移〔2026〕01001号)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1号)的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其中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我局已于2026年7月3日将该移送函退回该局。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管委会主任信箱》工作的信任。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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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机构 | 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答复时间 | 2026-07-08 10:10 |
| 附 件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