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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经济开发区购房优惠政策的指向性
内容 领导您好,根据盐城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发布的:高端人才首次在开发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分别给予购房总价的40%(最高60万元)、30%(最高45万元)、20%(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专门人才首次在开发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给予购房总价的15%(最高15万元)购房补贴。请问高端人才指的是“黄海明珠人才计划2.0”中的三星人才吗?若不是,指的是那些人才?怎样才能享受购房总价的40%(最高60万元)、30%(最高45万元)、20%(最高30万元)购房补贴?黄海明珠人才计划2.0”中的三星人才是否能享受30%(最高45万元)的购房补贴呢?
办件编号 KFQQZXX20250400974
提交时间 2025-04-01 10:53:22
受理回复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相关政策条例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的政策措施》(盐开发〔2022〕6号),此项政策中“高端人才”是指: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入选省“双创计划”项目、市“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专门人才”是指:专业招商人才、企业家人才队伍、外籍来区创新创业人才。此项政策和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与市“515”“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以及上级其它政策不重复享受。

      2025年4月2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并告知您详细情况,您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0515-8990729查询了解。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管委会主任信箱》工作的信任。

                                      区组织部

                                   2025年4月2日

答复机构 开发区人社局  答复时间 2025-04-02 16:45
附    件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