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 〔2021〕 15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等文件要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盐城市亭湖区2021-01-1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4日,在公示期间,如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250661146@qq.com或联系电话:0515-68821511,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2021-01-1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盐城市亭湖区2021-01-11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起草说明(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