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6年度
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助
项目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公告(第一批次)

发布日期:2026-02-05 17:28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决定开展全区2026年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机构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参加遴选对象为依法登记设立,正常运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遴选机构自愿接受民政部门监督和第三方抽查。

二、遴选批次

第一批次

三、服务内容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辅具租赁、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遴选条件

(一)提供社区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

1.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养老服务;

2.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具备足够的护理型床位、采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且能完全响应《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相应类别服务项目的能力;

3.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4.机构具备在盐城经开区的全域服务能力,不得因机构自身原因拒绝提供服务;

5.成立工作专班或明确专门人员单独负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且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政务”“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6.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7.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二)提供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物业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等;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是指提供居家上门的服务人员具备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且能完全响应《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相应类别服务项目的能力;

4. 机构具备在盐城经开区的全域服务能力,不得因机构自身原因拒绝提供服务;

5.成立工作专班或明确专门人员单独负责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且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使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民政政务”“民政通”等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信息系统的能力,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严格保护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及时完成服务信息上传、消费券核销、支付结算等工作;

6.全过程接受监管、检查和审计,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7.未涉嫌从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行为。

注意事项:参与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服务主体,不得参与提供本项目补贴的养老服务,不得与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服务组织之间存在关联或利益关系。凡在消费补贴项目清单内的项目,但未履行收费价格备案的,一律不予结算。

五、申报材料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服务机构遴选申报表;

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服务机构遴选价格备案表;

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服务机构遴选信息表;

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5.提供居家社区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机构及法定代表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下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2026年1月1日之后生成),打印后加盖公章;

8.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对照居家社区相应要求分类准备);

9.承诺能完全响应《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相应类别服务项目服务能力,并提交相关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

10.提供工作专班或专人负责名单及工作能力承诺材料;

11.提供当前机构在职养老护理员、医护(医技)等技术(技能)岗位人员花名册、职称(技能)证书复印件、劳务关系合同等佐证材料;

12.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遴选的机构,承诺在服务合同签订后,于服务开展前具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定点服务场所,并提交相关承诺书;

13. 承诺具备在盐城经开区辖区内全域服务的能力,不得因机构自身原因拒绝提供服务,并提交相关承诺书(须法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

六、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着自愿参与原则,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机构于2026年2月8日10时前(以电子邮件成功发送时间计算),将遴选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封面及内容页均需加盖公章)密封交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遴选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资质审核

我局将组织开展遴选,对申请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三)结果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我区服务机构库。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虚假服务等违规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第一时间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已使用的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不予受理情形

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遴选申请:

(一)采取伪造、篡改申请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入库;

(二)机构存在违规违法情况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结案或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或存在违纪违法情况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结案或未完全履行法律责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材料恕不退还,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遴选的服务要求最终以江苏省民政厅最新文件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docx

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遴选信息表.docx

4.江苏省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docx

5.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遴选价格备案表.docx

联系人:孙女士

电子邮箱:309902278@qq.com

联系电话:0515—68820152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2026年2月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