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照有关政策要求,经清理,并经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的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pdf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
|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718M/2025-00211 | 组配分类 | 党政办文件 |
| 发布机构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5-08-27 |
| 文号 | 盐开办发〔2025〕22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时效 | 有效 | ||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照有关政策要求,经清理,并经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的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pdf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