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全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及桥梁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现对全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
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货物装载、配载的各项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 货车不超限超载。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委办局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扎实推进治超源头治理。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公示表.docx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