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示范单位!区检察院榜上有名

发布日期:2025-12-16 10:53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公布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区检察院成功获评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此次评选经单位申报、地区推荐、专家评审及公示等严格程序,旨在遴选一批在节能管理、技术创新、绿色运行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公共机构,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区检察院的获评,标志着该院在节能降耗、推进绿色办公、建设节约型机关等方面取得的实质性成果,获得了国家层面的权威认可。

近年来,区检察院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号召,系统推进节能工作,制度创新,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实现精细化管理。技术赋能,应用智能照明、能耗监测等先进技术,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文化浸润,倡导绿色办公理念,开展无纸化办公、垃圾分类等实践活动,营造全员参与氛围。

通过多维度举措,区检察院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运行效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公共机构节能提供了可借鉴的“检察样本”。此次获评“国字号”示范单位,是对区检察院节能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鼓舞。该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巩固创建成果,高标准、高质量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经验,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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