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0515-68086061 传真:0515-68086112,E-MAIL:96554676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 皓申智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电池片制造设备中试线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3号2幢 |
环评单位 | 江苏大平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概况 | 皓申智能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27日,位于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路3号2幢。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对现有研发线进行改建,建设新能源电池片制造设备中试线研发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为2507-320971-89-02-3128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涂胶、烘烤测试废气经加强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至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西潮河。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建筑隔声、绿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中试废物(废显影液、显影清洗废液、镀铜废液、废包装袋)、废硅片和职工生活垃圾。中试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废硅片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零排放。 (5)地下水、土壤:做好源头控制、分区管控。各类防渗区域须达到相应的防渗技术要求,确保建设项目不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6)环境风险防控: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