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简介

发布日期:2024-05-27 11:40 浏览次数: [字体: ]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政策、教育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2)负责教育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负责划分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范围;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档案、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3)统筹规划并实施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资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授权的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配合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学校的党建、思想政治、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4)制定实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以及医疗队伍建设管理和档案管理,组织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卫生应急、红十字会等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监测评估等工作。

 (5)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发展,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图书刊物、音像制品销售、出租及网吧的管理。负责旅游、体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定旅游、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考核办法。

 (6)负责老龄与养老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慈善事业、军人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双拥共建、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区划地名、殡葬事业等工作;负责全区残疾人服务工作,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辅具配发、福利、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协助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征收水利规费;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指导、组织、协调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扶持项目和资金争取。

 (8)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设处室

 (1)综合处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以及综合文稿的起草、调研工作;负责协调与联络,负责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局内信息化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电子政务、行政权力公开、预算公开等工作,协调信息报送、对外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卫生与计划生育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实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管理,以及医疗队伍建设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卫生应急、红十字会等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监测评估等工作。

(3)教育处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政策、教育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教育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负责划分义务教育阶段施教区范围;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档案、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实施教育系统干部和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实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资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授权的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配合开展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廉政建设和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

(4)文化体育处

负责文化市场管理,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发展,指导协调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图书刊物、音像制品销售、出租及网吧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进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遗产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行业公共产品生产,指导、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重点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负责在区举办体育赛事和我区参加综合性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及统筹安排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工作,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投诉;负责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负责旅游、体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定旅游、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考核办法。

(5)农业林业水务处(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防汛抗旱工作;协助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征收水利规费;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指导、组织、协调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监督管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扶持项目和资金争取。

(6)民政处(残疾人服务处、民族宗教事务处)

负责老龄与养老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慈善事业、军人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双拥共建、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区划地名、殡葬事业等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日常工作,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辅具配发、福利、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3、下属事业单位

(1)教师发展中心

贯彻执行教育教学方针政策,开展教材与教学研究、组织课程与教材培训、指导教学业务、评估教学质量、整合教研信息、培养骨干教师等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堤防闸站管理所(供排水管理所)

负责河道、泵闸站等水利工程管理;配合、指导圩区建设、管理以及农村水利工程建设。

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联系方式:0515-68820801

单位负责人:卞富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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