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简介

发布日期:2024-05-27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综合执法的规章制度、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并监督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制定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场监管、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公共交通、土地、水政、劳动、文化旅游市场、卫生监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强制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

(3)负责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置;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强制等职权。

(4)受理并承办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复议,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并办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投诉和举报。

(5)牵头负责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负责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形成综合执法合力。

(6)承担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相关职责。

(7)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设机构

(1)综合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安全保卫、信息化、行政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信访、建议、提案、保密、应急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罚没物资管理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局财务经费预算、决算工作;负责财务经费收支、非税收入收缴和票据的管理、核算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工资福利、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处

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牵头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督考评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负责普法宣传教育、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证件管理;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有关案件的核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一处(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处理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推荐并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综合行政执法二处

负责制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章制度、管理目标、考核标准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管理、广告管理、渣土处置;负责城市亮化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领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城乡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安全生产、公共交通、文化市场、卫生监督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夜景亮化“一把闸刀”工作;指导监督停车管理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三处

负责环境执法监管、环境信访、环境应急;负责环境法制;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涉及农村、企业范围内土地、建筑业、房地产、人防(民防)、环境保护、林政、水行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涉及城市燃气、水务方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相关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

(6)稽查处

拟定有关违法行为查处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重大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办理上级部门交办、转办案件。

(7)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举报投诉中心)

拟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构建统一的涉及12315、12365和12331职责的投诉举报体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涉及工商、质监、食药监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处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的实施办法、工作规划;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情况并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牵头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协调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组织实施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酒类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监测和评价;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标准;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配合实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按规定监督抽查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质量;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质量安全;负责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承担其它涉及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责。

(9)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定质量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协调对商品计量的监督;承担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能效标识的管理;统一组织管理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监督管理认证市场和获证组织;负责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及认证咨询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查处特种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违法行为;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维保单位;承担其它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职责;承担其它涉及质量技术监管的职责。

3、下属事业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组织开展对执法队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法规、规章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受理有关信访和投诉;协同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开展日常监管及简易行政执法及相关工作。

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行政服务中心11至14楼

联系方式:0515-81692015

单位负责人:张来贵


附件:1.行政执法委托书、行政审批委托书.pdf

          2.执法人员信息表.pdf

          3.住建委托执法协议.pdf

          4.规划执法委托书.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