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开办通〔2023〕44号《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第三方江苏星月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区2023年秸秆收储利用、秸秆加工的申报单位的核查认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秸秆加工厂收储利用秸秆17469.88吨,应补助资金400000元;盐城大丰区开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收储利用秸秆12530.43吨,应补助资金313260.75元;盐城市璞真农业有限公司收储利用秸秆2385吨,应补助资金59625元;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秸秆综合利用加工厂收储加工秸秆2944.5吨,应补助资金73612.5元。现予以公示。
附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第三方核查报告.docx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
公示电话:0515-68820972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