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切实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等易出现超限超载现象的货运集散地的监管,加大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布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委办局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扎实推进治超源头治理。

附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公示表.docx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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