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东方集团、世纪新城集团、经开城投集团,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统一部署和市统计局《盐城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制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根据省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市统计局《盐城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将于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组织集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从严从实、标本兼治,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数据失真失实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思想根源上遏制统计造假冲动、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有针对性地制定刚性制度,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也不想统计造假的政治生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全面推进盐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源头数据质量,开展自查自纠。各板块结合实际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摸清板块属地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等统计造假行为进行纠正。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统计调查制度问题;是否存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统计数据失实问题;是否存在统计调查对象不如实报送当期统计数据问题;是否存在代填代报现象;是否存在统计人员概念不清、企业填报缺乏指导、填报不规范的情况;是否存在台账意识不强、凭证存在不完整、不合规情况。
(二)全面系统梳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各板块对照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区级问题交办有关情况,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实效。
(三)紧扣重点统计指标,组织专项数据核查。区经发局及各板块要针对重点统计指标,对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对数据异常企业以及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主要包括:工业统计领域工业总产值等重点统计指标;投资统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重点统计指标;贸易统计领域商品销售额等重点统计指标;人口统计领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重点统计指标;能源统计领域能源消费量等重点统计指标;科技研发统计领域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其他相关重点统计指标。根据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等问题,及时要求企业核实核查并予以改正,同时将数据核查整改情况报告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聚焦问题突出领域,做好专项督察迎查准备。根据省、市统计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将对重点板块开展专项督察。各板块要梳理统计台账,做好迎查准备。
三、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3年4月18日前,区经发局完成实施方案印发,细化各项任务安排。各板块统计机构要在4月21日前动员部署,全面传达行动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23年4月20~4月28日,区经发局、各板块统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4月28日前上报区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表和整改表。
第三阶段:核查检查。2023年5月—2023年12月,根据数据质量异常情况,由区经发局统计处不定期组织区直相关部门,组成数据质量核查检查组,对各板块开展重点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报告。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各板块上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总结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梳理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从严从实查处。配合市统计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重大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各板块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对统计造假放任不管、失职失责,甚至直接干预统计数据报送、参与统计造假的,要应查尽查。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问题线索要加强与区纪工委的协作配合,对相关责任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照规范程序移送案件资料,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已经离任的也要追责问责。对于长时间、大面积存在统计数据造假,给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带来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现的当期统计数据造假案件,从严从快处理。
(三)强化落实整改。完善整改跟踪督促检查机制,采取查询原始数据、调阅文件资料、实地复查复核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结合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所涉失实数据改正办法,坚持先追责后改正。
(四)开展警示教育。对于专项治理期间省、市、区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区经发局会同区纪工委将主要案情和责任追究情况通报曝光。适时组织开展统计造假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经发局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发局统计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局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分管负责人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专业负责同志要按照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细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数据核查工作。
(二)注重协同配合。各板块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专业牵头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其他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区经发局要及时向区纪工委移交重大问题线索和有关案件,严格准确提交处理建议,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要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干部考核任免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推动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与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等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协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促检查。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区经发局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督促推动。区经发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部分板块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检查,对组织不力、推诿拖延,打招呼说情、插手干预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各板块部门要及时报告自查自纠和数据质量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治理的成效等情况,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
(四)力求治理实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治理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营造法治氛围。要结合专项治理行动,以夯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为着力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与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紧密结合,与深化统计监督有机贯通,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广泛凝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