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有效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根据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现就进一步开展全镇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镇党委、镇政府部署要求,以如履薄冰心态进一步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开展全镇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1月底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消防方面
要突出冬季火灾风险防控,持续深化“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整治行动,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医院、施工工地、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21类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高风险区域,聚焦生产企业设备调试等高风险时段,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于12月15日前组织辖区工贸企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防火分隔、违章搭建、消防设施、联动机制等10个方面的内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火灾防控联合执法检查,大力宣贯《租赁厂房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在“厂中厂”探索安装一键警报装置。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村(居)、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对小单位小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检查,督促“九小场所”逐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组织进行登记造册、教育培训并落实标识管理,12月底前,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检查一遍。要开展餐饮企业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畅通“生命通道”联合行动,采取部门联查、分片包干的形式,大力整治“生命通道”不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员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加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督查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对商贸市场、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自救逃生等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警示,加大典型火灾案例曝光力度。要加快推进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技防设施等建设,强化执勤备战、部门联动,针对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定期综合演练,督促企业单位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培训和疏散演练,提升人员疏散和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二)建筑施工方面
要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要重点整治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风险隐患,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低温、冰冻、雨雪等天气下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杜绝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和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要持续开展既有建筑隐患排查,深入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城乡老旧房屋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隐患,严肃查处违规装修、擅自改扩建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整治危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过程技术交底、验收等环节安全隐患。
(三)城镇燃气方面
要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牢牢抓住农村地区燃气安全管理,深入推进餐饮等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等重点工作,常态化严格执法、联合执法、精准执法,重点排查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在车库、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公寓楼、高层建筑、农贸市场、“三合一”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常态长效、长治久安。
(四)危化品方面
要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电镀喷涂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化品使用重点企业开展抽查检查,围绕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加大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部位、重点作业环节的整治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剧毒、易制爆、易制毒“三类”危化品使用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采取现场调阅资料方式,对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单位资质情况进行核查;采取进入储存、保管场所现场检查方式,核查是否存在安全问题隐患;采取现场查阅单位管理台账、核对从业人员名单、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购买、运输、备案或不如实登记购销运输情况,严防丢失被盗、打响炸响等现象。
(五)道路交通方面
要将高风险重点驾驶人、重点机动车、运输企业和风险路段列为重中之重,深入检查道路运输企业是否全面检查各类营运车辆特别是长期停运车辆的安全状况,是否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长期未上岗的“两客一危”驾驶员开展专题培训,严防班线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包车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适装等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两客一危”企业是否对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监控设备在线运行正常;强化农村涉水道路和事故多发的乡村道路、平交路口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群死群伤事故。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确保隐患整治到位、风险可防可控。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12月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交叉互查,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要贯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过程。
(二)专项检查(12月1日至1月15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聚焦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危化品、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紧盯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形成本辖区、本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加大排查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力度,努力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督导检查(1月15日至1月31日)。镇安委办、消委办,重点对村(居)、部门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冬春火灾防范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重大隐患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分管领导挂牌督办,镇安委办做好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建立挂钩干部责任清单,每月到挂钩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跟踪整改到位。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一案双罚”,依法实施失信惩戒和媒体曝光,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确保整改质效。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清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倒排整改时序,隐患闭环整改,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宣传培训。持续推进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建设,开展全镇安全专干、安全分管负责人培训。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宣传培训计划,着重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关于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典型案例剖析等相关专业知识。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各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镇主要领导定期听取10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研判安全风险,全面分析弱项短板,会办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督办、交办和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村(居)、各部门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
(六)强化责任追究。综合运用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措施落实,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扩大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对企业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对检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立即带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12月14日、12月29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情况,1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安委办。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