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49批次,涉及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饼干、罐头、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糖、乳制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润万家超市购进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市场惠众蔬菜摊购进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盐城市天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红豆细沙月饼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润万家超市购进的木糖醇小麻花(蜂蜜甜味)(糕点)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购进的黄豆芽的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的规定。检验机构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盐城好美味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生姜的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