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对盐城市广源气体有限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苏(盐)危化经字(开)00003号)予以注销。
特此公示。
2022年8月8日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