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0批次,涉及糕点、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盐城荟优购精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润万家超市销售的海南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润万家超市销售的干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忠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步凤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