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4批次,涉及餐饮食品、豆制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酒类、饼干、蛋制品、水产品、罐头、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新嘉源店销售的标示郯城县文老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