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15批次,涉及餐饮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家乐超市购进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盐城荟优购精品超市有限公司购进的老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盐城荟优购精品超市有限公司购进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鲜超市购进的药芹(芹菜)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步凤店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六、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步凤店购进的海南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七、江苏雅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步凤店购进的长豆角(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八、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润万家超市购进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