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1-01384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08-12
文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全面开展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为深刻吸取2021年7月12日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发生辅房坍塌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以及有关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区相关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全街范围全面开展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工作重点,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迅速摸清查准底数,彻底进行整治整改,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全覆盖进行再排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在按时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的同时,迅速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城乡所有房屋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再排查,包含街道管辖的企业厂房,一并纳入城乡既有房屋排查范围,确保不留盲区死角。

三、狠抓重点排查隐患。要在进行全面再排查的基础上,重点重抓违法建设(无证建设)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加层、改建)的经营性用房存在隐患问题的清查整治。对违法建设(无证建设),凡符合条件的,要立即依法办理相关证照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要立即予以拆除。突出抓好饭店、宾馆、餐饮场所、培训机构等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和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布局、违法改扩建,特别是加层的建筑清查整治,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四、确保问题排查见底。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将城乡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压实属地工作责任,一栋一栋查、一户一户过,真正把存在的问题隐患摸清查准。同时,要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回头看”,重点核实清查工作是否全覆盖、信息录入是否真实完整、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治到位,健全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及时建档立卡,形成随时可查询的电子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扎实做好城乡危险房屋解危和安全警示工作,特别是跟踪做好D级危房的危险消除,属于D 级危房的,人员一律撤离,危房限期拆除拆尽。要结合农房改善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加快让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特别是对用作经营的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整治,该鉴定的必须严格鉴定,该停止使用的必须坚决停止,该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该拆除的必须依法拆除,重点开展消除城乡既有房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工作,突出公共建筑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老旧危房等,包括居住房屋、各类商业场所、文化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餐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场所、医疗卫生场所、养老机构和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的房屋、群租房等,彻底完成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形成闭环管理。

六、从严打击违法违规。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查治结合,进一步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管理人的主体责任,坚决依法查处、督促整改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严厉打击改扩建、装饰装修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商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加大对堵塞消防通道、破坏消防公共设施等行为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动真碰硬进行查处,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做好行业领域内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加强工作督查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八、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街道建设办作为街道城乡既有房屋建筑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汇总数据,定期开展通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闭环整改,对城乡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个人,严肃问责。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2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