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1-01345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3-31
文号 盐开安环[2021]21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园区,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单位:

近期,应急管理部公布一批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3月25日我市大丰区发生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装置更换活性炭作业中毒亡人事故,市区领导高度重视,提出明确要求,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分析原因,深入开展排查,对废气处理装置及有限空间进一步加强安全管控,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彻底扭转被动局面。为落实好市区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危害

通过对近几年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分析,发现该领域发生事故具有如下几个共性特点:一是对有限空间概念不清,认识不足,未认真组织开展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辨识工作,导致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理失控,尤其是企业新上的环保设施,建设初期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投入使用后因工艺变更、作业变更未进行风险辨识和落实管控措施,也未将相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二是未将有限空间作业纳入企业危险作业审批,未建立审批制度或审批制度不落实,未按规定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没有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三是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对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心存侥幸心理,长期习惯性违章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制度形同虚设。四是发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承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核,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管。五是盲目施救问题依然突出,遇到险情后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各园区、镇街要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危害,督促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加强有限空间管控,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切实加强环保设施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各园区、镇街要督促指导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重点加强对建有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危废库等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使用危化品安全管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全面摸清底数。确定企业内的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现场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开展作业。三是加强分包管理。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项目,承包方应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并签订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四是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对临时工、农民工、外包单位人员安全培训,开展有限空间事故警示教育,严禁盲目施救,相关企业要立即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及救援演练。五是配齐防护装备。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呼吸防护、坠落防护、通风、照明、通讯等设备装备。六是做好应急准备。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因施救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扩大。

三、严格监管执法,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各园区、镇街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检查力度。结合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通过各种检查,有效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事故多发易发的建有废气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回头看”,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未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未实行专人监护作业,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定期进行演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实施上限处罚。期间,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督查组督查检查,抽查企业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对检查情况作出专题通报。

四、强化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守法意识

各园区、镇街要坚持“谁检查、谁普法”的原则,扩大对建有废气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途径和范围,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自觉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有关法规规章要求,大力营造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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