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队,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营造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盐质委办〔20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于今年9月在全区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深化“两海两绿”,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区 决胜全面小康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造浓质量发展氛围。组织区相关单位参加市局举办的2020年“质量月”启动仪式,拉开全区“质量月”活动序幕;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的“三进”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发放质量书籍及相关宣传资料,组织专家、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咨询、检测;运用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自有媒体,开辟“质量月”宣传专栏,深入宣传质量发展方针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推介盐城经开区质量品牌,普及质量知识,在全社会造浓质量发展氛围。
(二)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全市“首席质量官”培训班,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在超市、集贸市场开展一次质量知识普及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互动交流活动,激发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让百姓全面参与,力争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打造盐城经开区质量品牌。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着眼区域实际,将质量提升作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做大产业、做精行业、做强企业,改善供给质量,完善供给体系,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现有汽车及零配件、光伏、电子等行业重点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联合专业协会和服务机构开展QC小组、精益生产培训等活动,推动创建省“质量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强化消费维权,提振百姓消费信心。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市消费者协会在“盐城掌上消协”微信公众号举办2020年“质量月”有奖知识竞答活动,通过在线答题互动,普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全域放心消费环境试点建设工作,推行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活动;开展制止浪费、推行节约的餐饮消费活动;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盐城“伴手礼”评选活动,推介盐城经开区优质产品,提振广大群众消费信心。
(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开展老年人、婴幼儿、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以及城乡接合部、农村消费市场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以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督促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并将发现的隐患与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学校学生校服送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协调检验机构,确保学生校服无劣质品、不合格品,保障学生的基本权益和身心健康,震慑生产不良产品的不法分子。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部署,依据职能,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认真谋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
(二)创新形式,突出实效。要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质量活动。要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各类相关活动,在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上实现突破。
(三)企业主体,群众参与。要充分发挥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突出企业“质量月”活动主体地位,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提升活动,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质量活动,创造质量,享受质量,使“质量月”更加深入人心。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