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直属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20〕2号)、《关于印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盐开安办〔2020〕4号)要求,结合街道现有实际,制定了《新城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2月17日
新城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巩固危险化学品三年安全综合治理成果,持续深化综合治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促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街道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辨识危险废物风险,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提升危险化学品救援和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形势稳定向好。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街道安监站。
四、整治内容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
1、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评估街道范围内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氨气、乙炔、油漆、稀释剂等)使用企业及餐饮液化气使用的安全风险,突出各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
2、排查评估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对红橙黄蓝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红色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及短期难以整改的隐患督办整改。
3、排查评估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红色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落实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
4、排查评估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评估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城镇燃气市场经营、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管控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二)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5、提高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发展水平。配合上级部门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
(三)加强化工产业源头管控
6、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和建设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环境污染和卫生防护等各项规定要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设施等应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规定。
(四)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7、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逐月提取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挤占、挪用。
8、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执业能力。严格主要负责人资质和能力考核,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区安监环保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督促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需参加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执业能力培训考核,依法依规持证上岗。
9、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责,明确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能力和安全环保业绩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处置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企业必须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必须配齐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从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岗位不得录用无证人员。新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化工职业技能教育背景,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0、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科学、系统、主动、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预防体系,确保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各个环节安全可控;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完成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包装全流程自动控制;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应创建二级标准化,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创建一级标准化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2、完善信用体系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和“黄名单”制度,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经查实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上级部门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将列入“黑名单”和“黄名单”的企业在上报上级部门,便于相关网络和媒体曝光,并作为调整确定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落实职工及家属、社会公众对安全和环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3、加强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配合区级部门落实新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100%,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2020年底前达100%。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到2020年底前,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率达100%。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督导企业开展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5、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街道辖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
五、工作要求
街道办事处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街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负责人组成的街道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直属单位,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配合街道安监站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街道安监站将对全街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综合治理工作中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