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新城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立即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新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1日
新城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认真对照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条块结合,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在全街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务求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消除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化解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有效压降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促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街道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街道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聚焦重点。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着力狠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三)坚持条块结合。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村(社区)必须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本区域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认真制定有针对性整改举措并狠抓落实。
(四)坚持齐抓共管。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坚持以网格化的要求落实责任。实行网格化安全管理机制,划分安全生产责任区,构建覆盖全街、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区和工作职责,形成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所有重点行业领域和各村(社区)、直属单位。
(一)整治行业领域
根据“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暴露出我市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短板和今年以来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并结合省、市、区部署要求,突出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烟花爆竹、冶金工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有限空间、燃气、“三合一”场所、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突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宗教场所、商业和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
(二)整治重点内容
1. 综合整治重点。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求实绩重实效,坚决堵塞监管漏洞,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政治责任不强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理念认识不深,政绩观存在偏差,片面追求GDP,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重要,没有守住安全红线。二是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整改闭环不到位的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查而未改,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督促整改闭环不到位,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三是安全监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当前街道安全监管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展慢,信息化监管滞后,缺少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监控企业违法行为的手段。
2. 责任落实整治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确保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地生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方面:推动落实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部门监管责任方面: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主体责任方面: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中介机构执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 风险防控整治重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部署要求,切实把防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全市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全面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具体标准和政策措施缺失;重点风险、重大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不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停留在层层开会发文件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举一反三流于形式不触动根本等突出问题。
4. 依法治理整治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依法治理,重点整治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强、事故调查处理不严格、问责追踪落实不到位、“以罚代改、一罚了之”、企业“诚信缺失”、“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和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
5. 基层基础整治重点。围绕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省委、省政府《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和市委、市政府《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盐发〔2018〕21号)等一系列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夯实基层基础,重点整治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和监管装备严重不足、安全监管队伍不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健全、以及安全生产宣传不精准、培训流于形式、监管信息化严重滞后、社会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安全技术使用推广缓慢、社会服务和安责险等市场手段偏离初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 作风保障整治重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作风保障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停留在口头多、落到行动上少的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停留在书面、逐层递减的问题;总揽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坚持“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到位、偏离方向的问题;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不严格,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不坚决的问题;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作风漂浮、推脱扯皮、应付了事、麻痹大意等现象普遍,甚至公私不分、失职渎职、全面失守等情况严重的问题。
(三)整治目标和措施
围绕企业本质安全有实质提升,部门监管能力有本质改进,行业领域安全水平有根本好转,村(社区)等区域安全有全面加强的目标,力争从法律法规、机制体制、能力建设、技术支持、社会参与等方面有所突破,使专项整治活动对街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建设,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体现显著工作成效。
重点推进以下13个方面工作:(1)建立街道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完成各重点部门、村(社区)及直属单位巡查“全覆盖”。(2)健全完善现有街道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和直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3)建立健全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提拔任用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奖励机制。(4)推进街道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5)完善街道安委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监管“双向覆盖”和联动协调为目标的风险研判、协同执法和职责认定机制,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提高监管效率。(6)持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程,全面配合区安委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风险管控双重预防、小微事故规范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主体责任履责信用评估等制度的落实,强化精准监管和分级管控,加大企业违法成本,营造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让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寸步难行的高压态势,倒逼企业知责履责尽责。(7)建立健全街道各行业风险排查动态监控机制,不断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确保重大风险点、重大隐患见底可控。(8)配合区安委会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摸排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持续规范推动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9)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重抓和统筹推进机制,重点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问题的专项治理,以及农村安全等区域性安全生产的系统治理工作。(10)配合区安委会推进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执法,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率。(11)配合区安委会建立健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扩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完善中介机构报告内容评估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举报奖励和行业企业互查互动等制度。(12)推进安监队伍强基工程,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13)配合区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全区综合信息化指挥平台。
四、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0年1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9年12月底)。按照11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动员部署要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统筹协调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要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意见,深入学习娄勤俭书记、吴政隆省长在“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上部署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分析本辖区、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街道安监站审定。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9月底)。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在街道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街道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梳理汇总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巡查、大排查大整治、暗查暗访、专家“推磨式”检查、企业互查等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街道安监站,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年末岁初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及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效机制,逐项梳理出在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项,明确具体部门、责任人、具体网格和措施建议,成熟一个、研究一个,及时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要认真落实街道工作方案及各自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梳理汇总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形成的隐患清单于每月25日前报送街道安监站。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辖区、重点点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安监站。2020年11月底左右,召开街道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组织领导。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街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街道科级干部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成立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要相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针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涉及行业领域广、整治标准要求高的实际,各村(社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谋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三)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需要时间的完成限时完成,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严格限期整改到位;整改难度较大的尽快排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四)强化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重大事项指挥部推进,具体工作网格化落实”的要求,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所有安全隐患分类网格化落实整改,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分管领导负总责,各部门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各村(社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工作网格全覆盖、工作对象全覆盖、工作标准全覆盖”的要求网格化推进,挂钩各村(社区)的第一书记为督查督办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网格和具体人员,失职追责。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五)强化协调联动。要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报送、问题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每周向街道安监站报送进展情况,对工作迟缓、整改不力和落实任务不到位等情况将进行通报督办,并抄送相关部门;街道安监站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六)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各村(社区)、直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配合区安委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举报奖励制度,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上报至区安委会“除隐患、保安全”专栏持续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