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根据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盐环督改办﹝2023﹞1号)文件要求,现对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受理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联系电话:0515-68820507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