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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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 江苏海博瑞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建品质检测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188号 |
环评单位 |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概况 | 江苏海博瑞公司投资100万元,新建品质检测实验室项目,用于光伏组件原辅料性能测试、产品性能测试。项目占地415.4m2。 项目代码为2308-320971-89-01-8831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实验室内交联度实验废气(二甲苯)经通风橱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95%)后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一套中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乙醇擦拭仪器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测试实验中水浴加热、浸泡光伏组件、冷却回流过程产生的废水,与现有项目排放的废水,一并达标接管进入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实验室产生的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二甲苯试剂瓶、废实验网袋、废无纺布、废劳保、报废实验器材等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已检测样品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现有工程“以新带老”措施产生固体废物废过滤棉、灌封胶废包装桶、废胶、空压机废油,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