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区工委决定:
蒋石秀同志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升格后),试用期一年;
金珍霞同志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升格后),试用期一年;
葛瑞阳同志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时间1年)。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024年8月24日
索引号 | 11320900014355718M/2024-00315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4-08-25 |
文号 | 盐开工委组〔2024〕24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时效 |
关于蒋石秀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区工委决定:
蒋石秀同志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升格后),试用期一年;
金珍霞同志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升格后),试用期一年;
葛瑞阳同志任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时间1年)。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