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海燕、徐冬冬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党组:
区工委决定:
许海燕同志任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冬冬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副主任(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