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4-00074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4-03-08
文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实施课外读物负面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课外读物的规范管理,杜绝不适宜或不健康的读物进入校园,现就实施课外读物负面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负面清单内容

负面清单包括: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存在科学性错误的;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管理措施

1.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外读物审查机制,制定本校开展课外读物负面清单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审查标准和流程,确保读物内容健康向上;

2. 图书采购前要对照负面清单进行审查,严禁采购清单内的读物;

3. 定期开展课外读物清查,清理清单内的读物,防止流入校园;

4. 加强师生教育,提高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良读物;

5.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外读物负面清单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2. 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协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3. 定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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