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
联系电话:0515-68086061 传真:0515-68086112,E-MAIL:96554676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 盐城多利宏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轻量化复合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路90号 |
环评单位 | 江苏尚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概况 | 盐城多利宏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租赁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东路90号的现有1幢厂房4725m2,建设轻量化复合材料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件板类部件(周转箱)、2万件电池包壳体、2万件防撞安全部件(底护板)。 项目代码:2309-320971-89-01-29816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模压成型、造粒、挤出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半密闭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720t/a)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至西潮河。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和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5)土壤及地下水: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土壤及地面硬化、防腐等措施。对厂区化粪池、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 (6)环境风险防控: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