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3-15 09:21 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于2023年6月28日至8月31日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10月1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委巡视是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的全面政治体检,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精准深刻、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把巡视反馈的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坚持“严”字为要、“紧”字当头、“实”字着力,将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区党工委从“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2023年10月12日,召开区党工委委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专题会和省委常委会、十四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情况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部见底、整改取得实效。2023年11月11日,区党工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党工委领导班子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从严从实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排查和主动认领问题。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条对照检查,找准问题症结,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查摆出的问题从自身改起、从现在改起,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区党工委全面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8个整改专项小组,明确4名区党工委委员担任小组组长,分别牵头负责具体整改任务落实,织严织密组织体系。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把巡视整改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主动认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带头抓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区党工委委员以身作则,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具体抓好相关问题整改,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化。

(三)细化整改举措,狠抓任务落实。对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36个问题全盘认领、照单全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清单,区整改办3次牵头过堂研究整改方案,区党工委召开委员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从严从实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共制定116项整改举措,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目标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选人用人、意识形态2个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同步制定整改方案。全区各部门单位秉持“赶早不赶晚、赶前不赶后”工作理念,对照方案迅速行动、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形成上下联动抓整改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整改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巡视整改作为区党工委督查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5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园区、镇(街道)和国企巡视整改工作开展督导全覆盖;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3次专题推进会议,就管委会层面的问题整改进行专题会办、督查督办,并对管委会职能部门巡视整改工作开展督导全覆盖;区整改办、区纪工委、区组织部持续开展巡视整改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进展滞后的,及时发放整改工作提醒函,常态化对各单位整改进度进行实地督查或台账检查,每周通报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高标准快速度推进整改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1年内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

1.关于“示范领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第一议题”,由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示范引领学习,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互动交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领学的表率作用,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二是召开3次区党工委委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提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5条措施。全面落实《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深化盐城经开区管理制度改革4项措施,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部分机构增设及内设处室设置调整、区中韩办和审计局内设机构设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全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顺利。

三是完善区党工委委员会议学习计划议题申报审核机制,强化部门单位学习议题申报责任,确保重要讲话、重要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学习。印发《区党工委委员会议议题申报单》,明确议题申报和审核流程。

四是对各级党(工)委(组)理论中心组加强学习指导,严格执行“巡听、巡查、巡讲、巡考”督查机制,定期通报组织开展情况,推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督促区经发局、财政局等部门紧扣政治学习根本主线,精心设置学习专题,强化学习研讨,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对全区20家基层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和“四巡”工作情况进行督办,目前“四巡”工作已全部完成。

2.关于“思考谋划不系统”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战略推进实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系统研究“一带一路”倡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战略等,全面落实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区党工委委员会议2023年11月4日、12月2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是持续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对韩经贸合作,成功举办第五届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暨江苏—韩国经贸合作交流会,期间举办第五届“一带一路”商协会圆桌会议(盐城)峰会、第三届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论坛、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链深化合作论坛等7项分论坛活动,深化与韩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务实合作。博览会期间设置中韩“两国四园”和友好城市、产业投资、中韩贸易、国际贸易、名特优品等五大展区,持续放大对外开放效应。

三是印发《2023年全区更高质量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度接轨上海工作实施意见》,2023年11月4日区党工委委员会议专题研究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工作,2023年12月1日召开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工作分析会。编制《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全力拓展多元合作渠道,构筑对外开放高地,深度融入国际国内发展新格局。

四是围绕盐城综合保税区开放平台能级提升,加快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做大加工制造中心,加快与全市14家省级开发园区联动,鼓励引导保税加工项目入区发展,合力做大加工制造中心。做优物流分拨中心,捷通物流通过AEO国际认证,建成6000平方米的物流分拨仓,2023年全年保税物流实现进出口额约8亿美元。提升销售服务中心,出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9610”跨境电商业务日通关能力2万单以上;2023年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3000万美元,同比增长10.6%。做强检测维修中心,2023年进出口额超1亿美元,连续四年呈现较快增长,业务规模全国排名前30位。突破研发设计中心,探索开展“研发+展示”业务模式,发挥驻日经贸代表处和TIC日本先进技术育成中心作用,力争2024年2-3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在综保区内设立研发中心。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第二批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全区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工作机构,举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读书班,分类开展党员轮训培训,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调研成果交流会等学习交流活动,形成调研成果57项;区党工委、管委会赴新四军纪念馆开展现场集体学习,组织区领导干部开展“四个一”活动,指导机关党员开展“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教育总结会,第二批主题教育圆满结束。

二是聚焦开发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产城融合等重点领域,全区县处级以上干部累计调研课题60个,实地调研170余次,形成两个批次主题教育调研报告118篇,通过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形成督查推进机制,主动破解发展中的瓶颈难题。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拓展地方经济合作,共同建设中韩产业园”倡议,深化与韩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合作,安排专职人员驻点韩国、欧洲、北京、上海、深圳开展招商。2023年全区外贸进出口72.57亿美元,同比增长37.9%,占全市比重达34.6%,全年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同比增长14.2%,占全市比重达60%。向大丰临港配套区推送4条项目合作信息。

四是对标中韩产业园发展定位,深入研究学习烟台、惠州中韩产业园发展经验,成功举办2023中韩氢能产业论坛等活动,邀请一批韩国头部企业高层来区参加洽谈项目合作事宜;2023年签约6个韩资项目,韩资利用规模较上年实现较大提升,全区实际利用韩资4.7亿美元,同比增长27%。

4.关于“经济贡献份额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7%,增速全市第一;外资、外贸分别占全市1/2、1/3以上。全年税收总量占全市的比重止跌回升,2023年入库税收收入同比增长72.2%,增幅列全市第一;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5.3%,增幅列全市第一。全区税收总量占全市的比重,由2022年的4%提高到2023年的5.8%。

二是2023年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进入前70强,比上年前进33个位次。

5.关于“安全生产兜底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各园区、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周检查、周销号工作的通知》,2023年排查1173家单位存在的7198项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配合市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建议严肃问责追责。

二是印发《全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方案》,各园区和区直9个部门均已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制定《全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试行)》,每周汇编全区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工作动态。下发《关于调整镇(街道)有关职能机构设置的通知》,成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区住建局、安环局完成3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公开选调工作,园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选调工作已启动,选调公告已上网。派员参加上级相关专业培训6批次;组织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科级以上干部,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安全负责同志等700余人参加全区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培训;组织园区、企业200余人参加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印发《全区2024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每月组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培训。

三是深入晶硅光伏、动力电池重点产业链企业现场调研,编制下发《晶硅光伏产业链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手册》《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链安全生产指导服务手册》,推动全区重点产业链安全发展。组织召开全区晶硅光伏、动力电池企业应急小分队能力建设现场会,推动相关企业成立应急小分队,组织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应急处置技能训练,提高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进一步提升全区专职消防队员待遇保障,新征召专职消防队员27人,完成全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将救援装备采购纳入2024年区财政预算,持续做好装备采购工作,逐步完善装备升级换代;开展全区灭火救援综合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水平。以“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开展灭火救援综合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全区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五是制定出台全区危化品使用、存储工业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长效管理制度,并对全区107家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业企业开展检查和培训。完成步凤燃气公司安全综合评价和区内199户餐饮经营户、企业食堂“双改”工作;全区2042户使用燃气的“三类人员”全部完成燃气报警器及切断阀安装。

六是全面排查180家“三类场所”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深化“三类场所”火灾隐患整治,持续以“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重点整治各类突出风险隐患;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努力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及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6.关于“国企经营风险防范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对国有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专项检查,明确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议事流程等;围绕主业,筛选优质投资项目,促进经营性现金流稳步增长;加强资产运营能力,按照“能售不租、能租不空”的原则,2023年资产出租率达71%。

二是督促区各国有企业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做到议事流程规范、科学民主决策。东方集团、世纪新城集团、经开城投集团均已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范围、议题确定、会议组织等相关要求。

三是组织各企业进行自查互查,对已经出现重大风险的业务,抓紧采取补救措施尽力减少或者挽回损失;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加强贸易风险监管,完善风险应对机制,有效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督促各国有企业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境外债发行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是严格执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控新增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不得新设四级及以下企业,已经设立的逐步撤并。各国有企业针对四级公司具体情况,认真谋划和制定四级公司股权调整或注销方案,3家四级公司已全部完成整改。

7.关于“‘去行政化’改革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省、市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机构调整重点聚焦经济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充实招商力量,推进一批产业链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部分机构增设及内设处室设置调整等事项,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后已推进到位。

二是围绕经济体制、科技人才、人民民主、法治建设、文化体制、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发展安全、党的建设、改革落实等10个方面出台40条改革措施,明确28个部门单位改革工作职责。中韩(盐城)产业园深化改革创新,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获评“江苏省国际合作园区发展典型案例”;中韩盐城法律服务窗口被省列入“江苏司法行政十项惠民实事”;以投促招、招投联动、投招双赢的“东方模式”在全市推广。

三是积极向上汇报对接,2023年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开发区的差异化考核力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方面,围绕开发区产业培育、项目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等10项重点工作,设置10个个性化考核指标,占高质量发展考核权重的17%,并加大制造业发展质效考核权重;党建考核方面,优化对人大、政协工作的考核,加大对党建创新、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等工作的考核权重。

8.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市、区联动审批对接工作机制,确保赋权事项高效合规办理。技术复杂事项依托市级专业资源进行复审复核。省市对审批权限有明确要求或承接能力不足的具体事项,分别与市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对接机制,确保赋权事项高效合规办理。对2018年以来无办件且承接能力不足的19个事项分别与市主管部门对接办理审批。

二是严格开展排污许可预审并根据职责权限及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完成道路交评咨询窗口设置并正常开展工作,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合并审查总平面规划方案与单体建筑方案并同步公示,完成用地出让要点与规划方案材料同步审查。

三是强化赋权事项承接,调剂配备食品生产、人防工程审批专业人员,多种形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与市主管部门对接交流和协同合作,大市区高速圈内的人防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承担。

四是按照“三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依据区情实际,向市委编办申请将住建类执法权限划归区住建局,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

9.关于“激励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全区招商引资考核激励办法(试行)》,对招商引资工作标兵单位和先进单位,年度目标绩效综合考核予以加分,并明确招商引资功臣和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或优先晋升职级。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研究通过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实施办法,2024年1月份全区面上首次职级晋升工作已经完成。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部调整方案,干部调整实现常态化。进一步加大综合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第一”“第三”等次单位年度考核绩效奖励予以上浮、下调,“第四”等次不发年度考核绩效;建立市考指标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晋升挂钩机制,拉大考核绩效差距。

二是认真学习《盐城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参照周边县区工资总额管理做法,起草全区国企薪酬管理办法,计划2024年3月底出台《区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10.关于“搭建科创平台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引导企业加大基础投入,推动重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出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意见》,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基础投入。江苏鑫蕴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300万元与复旦大学共建“先进汽车照明校企联合创新中心”;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与上海电科院共建总投资9000万元的“动力电池检测产业协同创新中心”,2个项目均实质化运行。紧密对接市科技局、省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推进润阳光伏研究院建设,2024年挂牌“光伏创新分中心”。下达科技型企业招商任务,明确招引科技研发、孵化类平台目标数,在投资协议中明确在我区设立研发中心等条款,增加科技创新平台总量,夯实科创平台建设基础。

二是制定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支持盐城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星月测绘2家省级载体申报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进汇创谷、星冉科技、创立本源等现有孵化器达标建设,加快实施端和、励诚、明言3个孵化器项目,孵化培育一批高质量、有后劲的科技型企业。2023年新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5家,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市级研发机构覆盖率达41%,较上年提升4个百分点;新增省级研发机构3家,累计达22家。

11.关于“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力度小”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完善区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根据市科技创新20条政策,及时修订完善区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并定期开展政策宣讲,扩大免申即享覆盖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主动性,提高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集聚科技型中小企业246家,较上年增加27家。

二是完善科技奖励扶持政策的对象和范围,对开票销售、经济贡献等达到一定标准的科技型企业予以政策支持。

三是不断扩大创新主体规模。2023年全区科技型企业招商备案企业完成90家;对科技型企业实施梯度培育,国家高企新增23家。

四是加快数实深度融合,围绕重点产业链加快打造一批投入产出效益好、周期短、能复制的标杆示范。2023年新创建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4家,全区累计创建省级以上智能工厂(车间)22家;2023年新创建省星级上云企业52家,累计达81家。

五是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总量,依据统计直报平台和重点监测平台数据,2023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总量达35.4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2.关于“‘双招双引’举措少”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定期召开区党工委人才工作会议,压实“一把手”带头抓“第一资源”责任,落实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区内高层次人才职责。强化政策保障,高效落实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打造新时代人才集聚高地的26条政策措施,让人才便捷高效享受政策红利。强化服务保障,全区共建成人才公寓6579套,建成投入使用“1992人才会客厅”等人才服务载体。全市首家举办高质量发展人才合作交流大会,揭牌复旦大学创新研究中心,与10所“985”高校建立引才工作站,12个产学研和人才项目集中签约。

二是坚持“双招双引”紧密结合,将人才引进纳入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体系,加大对人才类项目的个性化政策支持。强化督查考核,提高人才工作考核比重,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是安排2024年人才就业专项资金6000万元,同比增长50%。

13.关于“引进外资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出台《全区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总部实施细则》,对区内制造业企业新设立销售总部开票金额进行分类,设置对应的奖励政策,明确认定标准和兑付流程,鼓励全区制造业企业来区设立销售总部,助力引进、培育、壮大总部企业。引进总投资3亿元的地区总部项目中联即送,2023年实现开票销售14亿元,纳税1.1亿元。

二是2023年全区实际利用外资6亿美元,同比增长14.2%,占全市比重达60%。目前正在跟踪SK一期、二期项目外资到账进度,引导外资有序到账,做足外资储备。成功举办第五届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4个外资项目成功签约,协议利用外资11.15亿美元。赴日本举办专题招商活动,积极跟踪重点日资项目。

三是依托驻外阵地,2023年赴境外举办中国盐城(首尔)经贸合作交流会暨中韩(盐城)产业园投资合作说明会、中韩(盐城)产业园·首尔投资合作说明会、日本专题招商推介会3场招商活动,SK on株式会社、起亚株式会社、丸红、伊藤忠等知名韩日企业代表参加活动,洽谈推进了一批项目。全区招商团队常态化外出招商,目前正在积极跟踪洽谈欧洲重点项目。

14.关于“对外贸易规模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对招引落户的跨境电商主体、平台和做大规模的电商企业给予相应奖励政策;成功举办第三届中韩(盐城)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论坛,签约6个跨境电商项目。借力日韩货包机复航优势,与市商务局、盐城海关、南洋机场共同完成跨境电商清关平台系统对接,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集聚区改造升级,与杭州平定等龙头平台合作打造全市“1210”清关平台展示运营中心。

二是组织区内8家外贸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等国际性会展,拓宽企业产品销售渠道。2023年完成外贸进出口72.57亿美元以上,同比增长37.56%,占全市1/3以上。全区1000万美元以上进出口实绩企业35家,超1亿美元以上企业8家,超5亿美元以上企业2家,超10亿美元以上企业1家。

15.关于“对外合作交流不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新华社加强合作,积极宣传第五届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宣传盐城经开区发展情况和良好投资环境,博览会邀请韩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协会重要嘉宾及重点企业高层超100名,招商团队积极跟踪现代、SK等参会企业,力争突破一批重大项目。举办中韩(盐城)产业园深化SK产业链合作恳谈会等对韩专题招商活动,持续加强与韩国知名企业合作,落户埃克森、远沃等项目,实现储能电池赛道重大突破。

二是支持润阳、中联即送等企业加强与越南、泰国、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润阳公司扩大越南生产基地,完善全球布局。支持中联即送公司赴新加坡投资,在泰国开展共享单车项目。

三是推动天合光能公司参加进博会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暨2023虹桥HUB大会,提升企业影响力。悦达起亚公司全年出口汽车超8万辆。成功通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汽车及零部件)考核。

16.关于“助企纾困政策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推动挂钩科级以上干部深入企业宣讲政策,每月走访企业不少于1次。落实《全区“企业大走访”问题闭环管理办法》,畅通企业建议反馈渠道,累计推动解决企业各类问题66件。邀请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来区开展“精准服务进园区”活动,为区内中小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方位、个性化的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是通过“经开区发布”公众号、《今日开发区》栏目等宣传推广惠企政策措施、办事服务指南等50余次,刊载走访服务、助企利企报道100余篇,提升惠企政策知晓普及面。编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涉企业法律服务实用手册》千余册,挂钩服务企业干部实地走访宣讲,对民营企业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

三是通过政银企共同发力,加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举办“凝聚合力 惠企筑绿”政银企对接活动,围绕“小微贷”等特色普惠金融产品深入宣传推广。区经发、财政等部门积极向上对接,发动各园区、镇(街道)摸排有意向申请“苏服贷”企业,目前推送22家拟申请苏服贷企业进省库审核,通过17家。小微贷方面,推动1386户企业(个体)接入“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盐城市级平台”,同比增长116%;撮合授信214户,同比增长13.2%;实际放款数217户,同比增长34.8%;放款金额19.31亿元,同比增长21%。

四是加强与已通过中长期贷款审批的企业工作联动,推动银企签约,实际放款6.67亿元。全区累计接入有授权书企业(个体)数937户,累计发布融资需求企业数202户,发布融资需求16.1亿元,撮合授信158户、12.24亿元,撮合率78.2%,实际放款数153户,放款金额10.88亿元。

17.关于“政务法治服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中韩(盐城)法律服务产业园为载体,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功能型党支部活动,成立第五届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法律服务团,举办中韩法商服务研讨交流会,编印《涉企法律服务实用手册》,提供多样化涉企法律服务。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委会,引进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会,设立职工法律援助站,拓展法律服务范围。举办2023年盐城市知识产权仲裁论坛,组织涉企法律宣讲及“宪法宣传周”活动,多措并举开展法律宣传。

二是成立“执转破”案件专门审查团队,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由审查团队研判分析,及时进行破产立案审理,执行转破产做到无缝衔接。

三是深入调研摸排转供电、转供水和垃圾收费问题,建立健全全区转供电、转供水以及垃圾收费服务“白名单”。畅通线索搜集渠道,在区行政审批大厅设立投诉举报信箱。组织政策宣讲会,向承租企业发送《政策提醒函》近200份。建立“日督查、周通报”工作机制,强化问题研判力度,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的态势。

四是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26个省定标准“一件事”清单中已有20项在统一受理平台上线,常态化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免费0.5个工作日办结。开展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活动,2023年立案14件,结案13件,1件移交公安。组建“盐电优能”重大项目服务专班,2023年累计为客户节省投资3000余万元。持续推进“开门接电”服务,实现电力客户服务“一链收资”“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

18.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事项和“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及程序,制定出台全区《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城建重点工程投资决策管理办法(试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促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区“三资”管理工作流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区“三资”管理适用范围、审批流程、档案记录等。

三是加强会议统筹谋划,制定《区党工委委员会议议题申报单》《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题申报单》,上会事项均经过审批,留足会前酝酿时间;区党工委定期召开党工委委员会议,区管委会每周召开周例会,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在研究分管领域工作的同时,对分管领域外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出台规范会议记录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按层级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从会前准备、会议流程、问题整改等14个方面,逐一细化要求,明确区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区组织部、纪工委、党政办等具体工作责任。对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作出规范要求,推动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二是制定《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责任清单》和《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责任清单》,区党工委书记带头强化审核把关,班子成员示范从严自我要求,避免以希望代替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现象的出现,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三是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围绕民主生活会专题召开一次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和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组织部分班子成员交流学习体会。做好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所有班子成员严格围绕主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照剖析等,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把关对照剖析材料,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材料质量。

20.关于“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党工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2023年专题学习研究19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巡察有关情况13次,研究具体重点工作7次,着力解决当前管党治党存在的瓶颈和短板。对基层党(工)委(组)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推动责任落实落细。

二是区党工委委员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对《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一贯到底的责任体系逐步形成。召开区党工委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和“关键岗位”监督作出专题部署,切实将权力置于无缝监督、合力监督之下。

三是区党工委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区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区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将“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履行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规定内容,强化示范引领。重新修订印发全区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畴,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印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所列问题整改方案》,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回头看”,将履行情况与考核挂钩。

四是对照全区巡察工作五年规划,今年3月份计划开展村(居)常规巡察,强化政治体检,提升监督实效。

五是区党工委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工)委(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2023年共诫勉谈话14人次,提醒谈话40人次,批评教育18人次。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员群众有信访反映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21.关于“监督责任压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区纪工委关于加强同级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区纪工委书记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谈话制度,自省委巡视反馈以来,已与17名基层“一把手”开展谈话,督促其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质效的办法》,着力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二是针对无派驻机构实际,细化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印发《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构建“1名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室+N个单位”日常监督体系,织密监督网络、提升监督质效。

三是2023年10月份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领域立案19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件8人、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5件7人,公开通报曝光2起2人。

22.关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向东方集团和盐新公司发放《巡察整改提醒函》,严格执行《企业经营管理“十条红线”》规定,推动企业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严禁向民营企业出借资金,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严格执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严把企业收购审核评估关口,杜绝违规收购现象发生。向世纪新城集团发送《巡察整改提醒函》,责令其紧盯时间节点,加大问责力度,确保问题按序时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对2022年专项审计指出招投标存在的21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已基本整改到位,2人受到警告处分。积极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移送招投标违法违规案件2起,推送不良行为公示2起,处理评委违规行为5人(次)。开展标后履约监管抽查,在月度招投标营商环境监测情况中通报,截至2024年2月底已通报5期。

四是加强招投标、融资、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省市区国资监管要求,制定出台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等7份相关制度文件,安排专人并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对25家分包单位实际产值进行内部核账。加强对国企合作公司的监管,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工程建设和业务推进,对分包及材料采购等招标业务做好全过程跟踪、全方位监督。

五是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操作导则》,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编制并印发《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规文件汇编》,组织开展招投标相关法规文件学习培训4次;向东方集团发放招投标行政监督意见书并约谈责任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及评标专家,对招标代理机构通报处理,对5名评标专家予以通报扣分,对SK二期厂房项目招投标责任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2023年对招投标企业责任人员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18人次。

六是严把项目落户标准和审查要求,修订完善《关于制造业项目扶持政策的有关内控办法》,并在全区范围内试行,严格对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申报审核兑付流程》兑现扶持政策。制定《区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管理试行办法》,明确重大项目决策范围、决策程序、个性化政策等重点事项,规范项目决策管理,防范项目招引风险。深化项目招引奖补政策兑现以案促改工作,对固镁通讯项目招引责任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查封项目方名下财产,完成终审判决;方寸科技项目完成清理,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

七是深入调查办理巡视交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向世纪新城集团党委送达《纪检监察建议书》,集中通报相关问题,推动监督促治、以案促改。开展国企领域“小班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国企中层以上干部集中旁听法院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3.关于“干部工作统筹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树牢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培养选拔谋事讲政治、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处事能坚韧、遇事敢担当、成事守规矩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区安监环保局、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专业人员,储备一批有专业背景的年轻干部。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培养,与盐城市委党校合作共建赋能中心,开设“赋能大讲堂”,常态化开展主题讲座和专题培训,组织区内党员干部赴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苏州大学等进行现场学习,2023年共开展15场次覆盖3000人次。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充实区安监环保局、社会事业局等部门人员力量,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加大名校优生培养选拔力度,提拔“96后”副科职干部2名。

24.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党工委委员会议、组织部部务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口径,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由区分管领导对时任组织部分管部长、干部处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人选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全程纪实。

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及时提醒有关人员予以回避。

三是深入细致做好干部考察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对所有拟提拔对象均深入细致进行考察,其中1名拟提拔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到原单位延伸考察。

25.关于“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数据比对,动态更新50人以上无党员无党组织“双无”企业底数。定期召开园区、镇(街道)党建工作推进会,逐一下发“双无”企业问题交办单,明确工作进度、工作目标,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健全非公企业党建指导的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开展“干部联企、‘益’企行动”活动的通知》,让挂钩服务243家企业的231名干部既当好企业发展服务员,也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对于50人以上的没有党员或100人以上没有党组织的企业,明确企业所属党(工)委(组)党建工作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多措并举加大指导力度,做到党员、群众在哪里,党建工作指导就跟进到哪里。

三是对区级机关单位“三会一课”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反馈、推动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机关党组织“一月一风采”活动,2023年9月份以来机关党组织已开展4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区级机关单位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举办机关党员培训班,组织机关党务工作者参加全省机关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四是修订完善《网格队伍运行管理指导意见》,印发《关于做好政法干警到村(社区)报到参与基层治理服务有关接洽工作的通知》《专职消防员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吸纳397名楼栋长、856名网格志愿者、135名政法干警、20名专职消防员等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施网格化社会治理重大事项专报并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重大事项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开展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专题调研,完成54名专职网格员补录工作。

2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区意识形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实施区党工委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区党工委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全面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艺术展等各类意识形态线上线下阵地管理,坚决把好关口,切实防控风险,杜绝错误思想观点传播渠道。

27.关于“统战工作发挥作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年召开2次区党工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统战对象在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综合党委开展“我为产业链发展献一策”活动,围绕党建引领产业链融合发展、产业链资源共建共享、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献计献策。2024年春节期间,举办新乡贤新春恳谈会,共叙奋斗历程、共谋发展大计,增强统战凝聚力。

二是加大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力度。开展2023年区“民营企业服务月”活动,强化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组织非公企业代表参加盐城市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盐菁计划”培训班。大力开展“凝心聚力、逐梦盐城”盐商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11家非公企业与步凤镇11个村居结对共建。

三是充分发挥各类平台载体作用。加快释放中韩文化客厅、KK PARK国际街区、中韩迎宾苑与外国语学校集聚效应,打造“1+4”“韩风盐韵特色统战街区”。在省华侨文化交流基地承办“海创未来、盐之有你”——2023年“扬帆起航”分享会和全市“学习贺信精神、圆梦报国之志”多语种演讲比赛决赛,开展“中医惠侨进园区——走进中韩产业园”等系列活动。

28.关于“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新建的科技城小学内装项目已进场施工;深化合作办学,推动“学南通”工作,2023年邀请南通市教科院和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老师来区开设专题讲座和公开课;加大公办教师校际交流力度,逐步缩小公办民办教育差距。2023年8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交流教师23人,公办民办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大力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增强公办学校师资力量,已通过考核招聘13位名校优生充实到公办学校教师队伍。

二是对在民办学校任职的公办教师,按照分类指导、稳妥推进原则,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

29.关于“医疗卫生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2024年1月19日发布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计划招聘21人,其中医疗卫生专业19人,享受参编待遇,3月底完成招聘程序。区医院土地及房产已摘牌,病房楼纳入近期建设,对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优化。2家基层医疗机构分别与市中医院、妇保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2023年12月开展医护人员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培训,共培训32人,并将培训纳入区赋能计划。印发《关于做好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努力保持医疗队伍稳定性和战斗力。

30.关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漏洞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机制,对学校食堂管理情况每月开展1次常态化检查督导。规范开展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材集中采购工作,督促各学校及时公开公示中标结果、合同、结算单价,杜绝暗箱操作等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学校食堂采购定价方案》,明确质量要求及具体招标要求。对2家供货企业实行行业禁入,约谈2家供货企业,压实责任,明确权责,处罚食堂劳务服务单位1家。

二是全面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食堂独立账户,单独核算,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学校行政性支出费用在伙食费中列支,杜绝“白条入账”等违规现象。各公办中小学食堂单独开设食堂银行账户,单独设置账簿,进行成本核算,专款专用,与学校食堂日常经营不相关的收入和支出不再在学校食堂账户中列收列支;每月将食堂收支明细(含收款企业名称)在学校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学生家长群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针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5人、延伸立案3人,组织处理2人。召开全系统“小班化”警示教育会,现场通报今年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推动以案促改工作。

31.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3年完成七总河南路、蔡龙路西路、凤洋河西路等14条56公里农村公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已通过竣工验收。

二是2023年投入近180万元,清除了便大线、环镇东路、步湖路、黄巷渠路等主要农村道路转弯处遮挡视线绿化150余处,增设反光镜15处,整治“坡改平”8处,设置信号灯12处、爆闪灯54组、减速振荡线30处。在农村重点路口路段新增电动车违法警示系统6处、便大线限速警示系统4处、226省道过街警示系统2处。同时加快推进便大线等农村道路路灯建设,共新装路灯246杆,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三是区、镇(街道)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道组织体系已建立,安装“六纵五横”主干道路长制公示牌20块,初步形成目标清晰、责任明确、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同时,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切实做好农村道路长效管理工作。

32.关于“部分信访举报问题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对绿地天成苑电梯进行全面维修,已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维修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移交物业公司进行正常维护保养。以绿地天成苑电梯问题为鉴,举一反三,开展全区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护协议,建立电梯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截至2024年2月底,对7个小区31部有故障问题电梯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运营正常。

二是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2023年12月19日召开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推进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对全区物业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落实。全区已创建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2个,省级“红色物业”示范区3个、市级“红色物业”示范区1个。

三是举办全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培训班和现场咨询活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放调查询问书,发现问题立即发放整改通知书,严格落实“四项制度”,督促用人单位按要求及时整改问题。部署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多部门联合进行全面清查,成立信访专班,明确联络员,设立专办窗口,统一接待受理欠薪举报投诉,现场处置投诉线索。截至2024年2月底,巡视反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到位。

33.关于“部分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党工委、管委会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深挖根源、健全机制。2023年11月份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每月通报整改结果。强化问责问效,将专项督查的整改结果纳入到被审计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对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单位,定期发送提醒函,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建立审计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

二是因地制宜推进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2月底,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已超90%的目标。

34.关于“长效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招投标专项审计整改部门会办,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回头看”,持续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分析共性问题、提出审计建议,通过健全制度、责任追究等措施,切实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率,确保审计问题全面整改。主动对接市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整改报告和佐证材料,促进化解和减少整改事项,截至2024年2月底,2020-2021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专项审计涉及23个问题中,区整改主体已按要求整改并于2024年1月31日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二是深入开展审计整改和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招标主体严格执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合法合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制定《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操作导则》,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编制《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规文件汇编》,组织开展招投标相关法规文件学习培训4次;建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月通报制度,截至2024年2月底,印发通报5期,发现并整改问题15个;加强日常行政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并整改问题28个。

(二)1年以上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主导产业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更实举措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汽车产业加速回暖,EV6、EV5等5款新车型陆续上市,实现高中低端新能源车型全覆盖;悦达起亚公司销售整车16.6万台,其中出口超8万台;42家零部件企业转型配套新能源整车,汽车产业开票超400亿元、增长20%。晶硅光伏电池、组件实现开票650亿元,建成全国最大的光伏制造基地。动力电池实现开票200亿元,SK二期30GWh项目建成并试生产,汽车、晶硅光伏、动力电池“三足鼎立”态势逐步形成。

二是坚持项目为王、产业强区,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百日攻坚”行动,2023年新开工超亿元项目37个,其中一汽新能源汽车、佛吉亚二工厂等汽车产业项目11个,通威光伏产业基地、天合电池及组件等光伏产业项目8个,半固态隔膜、珩创正极材料二期等动力电池产业项目5个。新竣工超亿元项目35个,其中汽车产业项目10个,光伏产业项目10个,动力电池产业项目2个。

三是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提升年”行动,深化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校地合作,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975亿元,占规上工业产值78%,全市最高;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省潜在“独角兽”企业2家。

2.关于“资源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统筹全区资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对“空持地”超过两年未开工的原则上无偿收回,对予以配合的企业将采取协议收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工的限期建设,已处置完成5宗279.92亩;督促“停建地”“闲置土地”限期完成整改,已完成3宗945.67亩。对闲置面积较大、无投资计划项目用地依法予以收回或切块收回,对开票税收较低、生产不正常的小地块企业原则上整体收回。

二是扎实推进“百万平米载体招商”,将全区闲置厂(库)房合理分配到各园区和国企,发挥全区力量,做好闲置厂房盘活工作。服务业招商取得重大突破,中联即送总部成功入驻,2023年开票达14亿元、纳税1.1亿元,聚盟共建项目正式签约。

三是推进税收协同共治,强化投入产出导向,切实提高亩均税收贡献度。2023年亩均税收同比增长26.5%。

3.关于“国企经营风险防范不足”问题的整改。

将巡视问题整改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督促国有企业对于有明确定位、业务尚未起步的子公司,分类制定企业提升经营能力方案,提升运营质效;对于定位、功能重复或无存续必要的子公司,予以撤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聚焦重点难点、强化跟踪问效,把整改落实与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以务实过硬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新高度。

一是强化政治责任,更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盐城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五个持续”重要要求,坚决把省委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在整改中锤炼党性、提升能力,努力让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过程。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真正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检验,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按序时整改到位。

二是突出标本兼治,更实举措深化整改工作。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目标,压实巡视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定期“回头看”,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再深挖”,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重点跟踪督查,持续督办整改进度,确保整改目标成功达效。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精细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坚决啃下“硬骨头”,打好“攻坚战”,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整改后的新变化新成效。

三是注重常态长效,更强合力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充分发挥制度治根本、管长远、促稳定作用,推动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相融共促、同向发力,形成“长久立”的治本机制,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健全多部门紧密协作的信息共享和问题联处机制,对易发频发的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制定有效监管机制,既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充分运用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效应,做到整改问题和推进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以全面改、深入改的实际行动和改彻底、改到位的具体成效,向上级党组织和全区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68821119;邮政信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1526室;电子邮箱:ycjkqzgzb2024@163.com。



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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