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
联系电话:0515-68086061 传真:0515-68086112,E-MAIL:96554676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 江苏高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8500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 |
建设地点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电产业园3#厂房 |
环评单位 | 盐城满天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概况 | 江苏高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电产业园3#工业厂房,占地面积为7532.32m2,购置铜覆钢生产线、钢材预处理线、包装复卷线、扁轧机等设备,建设年产8500吨金属及金属复合材料。 项目代码:2307-320971-89-01-61482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浸锡废气。浸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冷却废水一同接管至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和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金属碎屑、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抹布、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土壤及地面硬化、防腐等措施。 (6)环境风险防控: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