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4-00054 组配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4-02-20
文号 主题分类 公安、司法
体裁分类 公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举报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严密防范邪教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涉邪教组织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线索;

(二)涉邪教人员现行传播歪理邪说,诱骗、胁迫他人加入邪教组织或阻止他人退出邪教组织的线索;

(三)涉邪教组织人员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携带、私藏邪教反宣标语、书籍、传单、光盘、资料等线索;

(四)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的线索;

(五)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的线索;

(六)线下制作、邮寄、传播邪教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等线索;

(七)其它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一)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二)拨打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或到派出所进行口头举报;

(三)向社区民警举报。

三、奖励措施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200至5000元的奖励,对提供重大案件线索的给予重奖。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需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时注意方式方法和自身安全,留存好资料和证据,以便事后核实、兑现奖励;

(二)接报单位及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举报人需如实反映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如发现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敲诈被举报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政法委员会

盐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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