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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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 江苏夕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件光伏组件边框及10万套纸质包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陀山路56号6幢 |
环评单位 | 镇江华东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概况 | 江苏夕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陀山路56号6幢(租赁面积5955.79m2),建设年产20万件光伏组件边框及10万套纸质包装项目,年产光伏组件边框20万件、纸质包装10万套(其中,牛皮纸箱7万套、彩箱3万套)。 项目代码:2306-320971-89-05-5570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使用水性油墨进行印刷,有机废气排量极少,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和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及碎屑、纸质边角料及碎屑、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废油、废油桶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土壤及地面硬化、防腐等措施。 (6)环境风险防控: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