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月10-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编制单位 | 报告类型 | 批复日期 | 批准文号 | 批复全文 |
1 | 江苏斗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四厂) | 汽车空调零部件生产扩建项目年产2000吨铝管 |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024.1.10 |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2号 |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2号斗天四厂铝管.pdf |
2 | 江苏苏亚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23000吨金属制品结构件及智能起重、环保设备项目 | 江苏泽恺环保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2024.1.10 |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3号 |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3号苏亚.pdf |
3 | 江苏夕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年产20万件光伏组件边框及10万套纸质包装项目 | 镇江华东安全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2024.1.11 |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4号 | 盐开行审环表复〔2024〕4号夕涵.pdf |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1568086061,传真:051568086112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