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
联系电话:0515-68086061,传真:0515-68086112,E-MAIL:96554676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 盐城芯材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锂离子电子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08号5幢的厂房 |
环评单位 |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概况 | 盐城芯材能源有限公司现租用盐城硕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108号5幢的厂房。根据研发需求,拟投资200万,新上锂离子电子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用于研发和提供样品给客户,新增0.5吨/年的磷酸铁锂产能。 项目代码:2207-320921-89-02-453638,备案证号:盐开行审经备[2023]133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技改项目涂布区混合打浆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涂布、烘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两股废气一并经1#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电池组装区滴液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至厌氧手套箱自带的2#活性炭吸附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称量粉尘、投料粉尘、烧结前物料装盘粉尘、烧结后倒料粉尘、喷雾干燥废气及气流粉碎粉尘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气吹室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设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以及气吹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清洗设备废水和气吹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接管至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西潮河。 (3)声环境:本技改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搅拌球磨机、电动搅拌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锆球、喷雾干燥物料、废坩埚、卡尔费休废液、废抹布、废边角料、废吸管、废电池、废试纸、废包装袋材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分子筛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锆球、废抹布、物料、废坩埚、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电池、废分子筛等一般固废委外处置;废活性炭、废试纸、废吸管、废包装桶、卡尔费休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本项目危废仓库、原料区、沉淀池作为重点防渗区。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2022年12月15日在项目所在地现场张贴该项目首次公示。 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在2023年5月24日在鹤鸣亭网站上发布了项目二次公示情况,公示网址为:http://www.hmti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552563;于2023年12月11日和12月12日在扬子晚报进行了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 在该项目报批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在鹤鸣亭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2023年12月13日),公示网址为:http://www.hmti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569204。 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