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完善学前教育监测机制,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区公、民办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
2023年6月中下旬,每所幼儿园检查时间为上午半天。
三、督查内容
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督查方式
现场查看、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五、其他事项
1.学校依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附件1),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请按附件2格式撰写。自查报告在督导组进园现场督查时提交。
2.各园安排1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本次督导检查,名单请于6月9日上午报区教育督导室冯美顺同志。
3.驻园督学做好督查组进校督查的联络服务工作。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督导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