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3-00159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督导室 发文日期 2023-06-06
文号 盐开教督办〔2023〕7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对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完善学前教育监测机制,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全区公、民办幼儿园

二、督查时间

2023年6月中下旬,每所幼儿园检查时间为上午半天。

三、督查内容

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督查方式

现场查看、座谈访谈、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等。

五、其他事项

1.学校依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附件1),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请按附件2格式撰写。自查报告在督导组进园现场督查时提交。

2.各园安排1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本次督导检查,名单请于6月9日上午报区教育督导室冯美顺同志。

3.驻园督学做好督查组进校督查的联络服务工作。

附件: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docx

2.幼儿园办园行为自查报告格式.docx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督导室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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