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简介

发布日期:2023-05-30 16:33 浏览次数: [字体: ]

1、主要职责

(1)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年度建设工程项目计划编制;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筑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推广。

(2)组织城市供水、雨水、污水、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公共事业的专业规划编制;负责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落实情况监督和日常管理维护;协调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用户服务工作。

(3)负责房产和住房保障、物业、房地产中介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的征集和监管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管理。负责公路、航道、海事、港口的维护、管理及相关交通行业的协调;制订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协调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安排;负责公交运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5)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工作;承担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综合救援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6)负责民防和人防工作管理。负责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负责人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7)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内设处室

(1)综合处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财务、人事、干部教育培训、宣传、文书档案管理、电子政务、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工作;配合开展预算公开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及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内外协调、联络和电文处理及接待安排。

(2)房产管理处(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负责房产和住房保障、物业、房地产中介等综合管理工作,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监管工作;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的征集和监管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镇街开展相关工作。

(3)建筑业管理处(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年度建设工程项目计划编制,实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市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地震应急工作;负责地震应急预案、综合救援措施的制定和落实。负责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人防工程的审查和工程质量的监督;负责人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4)公共事业处

组织城市供水、雨水、污水、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公共事业的专业规划编制;负责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落实情况监督和日常管理维护;协调自来水、电力、燃气、通信、广电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用户服务工作。

(5)交通运输管理处

负责全区公路、航道、港口、地方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行业的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和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公共汽车客运发展的工作规划、计划、目标;负责公交运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协调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的安排。

3、下属事业单位

(1)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

负责公路、航道、海事、港口等维护、管理;负责全区公交运行监督,负责公交场站建设。

(2)质量安全监督站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与安全事故处理、质量投诉与纠纷处理。负责建筑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推广。

(3)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负责地理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维护;负责规划建设业务档案的管理。负责城市发展战略、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研究、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综合交通、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公共地下空间、管线综合及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研究、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前期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环保及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区规划编制单位的预审工作;落实上级规划部门相关政策,负责制定城市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住建部城市规划督察及省住建厅规划行业管理工作。

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办公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

联系方式:0515-68820902

单位负责人:陆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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