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学院山(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为盐城京师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预留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施工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
现缺陷责任期已满3年,建设单位提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现进行返还公示。对公示事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年3月29日前书面(署名)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反馈。
联系地址:盐城市松江路18号,联系人:熊浩,联系电话:68820918。
特此公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