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
联系电话:0515-68086061 传真:0515-68086112,E-MAIL:965546767@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情况表
建设单位 | 盐城柯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橡胶制品1200万条 |
建设地点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音路10号 |
环评单位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概况 | 盐城柯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租赁盐城卓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音路10号1幢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拟投资5000万元,新上挤出机、平板硫化、工业清洗剂、编织机、针织机、二次硫化箱、天然气锅炉等主要设备,外购橡胶、聚酯线、芳纶线、脱模剂等原辅料,建设年产橡胶制品1200万条项目。项目代码:2303-320971-89-05-16100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炼胶废气、硫化(包括平板硫化、硫化、二次硫化)废气、挤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炼胶废气、硫化(包括平板硫化、硫化、二次硫化)废气、挤出生产线1废气经收集+水喷淋+过滤+低温等离子+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挤出生产线2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置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软水制备废水、废气处理废水、清洗废水、蒸汽冷凝水及锅炉排水经隔油池-混凝沉淀池-催化氧化池-沉淀-过滤后,部分回用清洗工序;剩余废水汇合生活污水再经调节池、接触氧化池及二沉池处理,达标接管进入江苏东方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和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废边角料、废树脂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外售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废分类收集后安全暂存,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本项目污水管线、化粪池、危废暂存区、事故应急池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橡胶仓库、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车间办公室、资材仓库、成品暂存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控:依托现有容积100m3事故应急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