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规划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至东进路、大新河、世纪大道一线,南至盐洛高速公路,东至沿海高速,西至人民路、串场河、通榆河一线,用地总面积约117.2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规划期2023年至2035年。
产业定位:做强三大主导产业——汽车、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统筹其他产业发展——优化机械装备、现代物流、高端纺织。做优现代服务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婕
联系电话:0515-6882051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25-85283651
联系邮箱:3250795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区域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评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后,由委托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规划区内及周边居民,欢迎您针对规划区环境现状及规划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