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工)委(组),各园区,镇(街道),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区工委决定:
徐红梅同志任区宣传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区党政办公室机要处处长职务;
戴靖彭同志任区党政办公室机要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薄荷洁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区宣传信息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葛峰同志任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考核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榕蔚同志任区财政局综合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高娟同志任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伟同志任区财政局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徐松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处长,免去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综合处处长职务;
吴会荣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浩然同志任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乐树兵同志任区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处处长,免去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处处长职务;
周奇凡同志任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亮同志任区安监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严刚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徐飞同志任综合保税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区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刘露同志任区行政审批局(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经济事务审批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吕弘哲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处长;
赵辉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处(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裴国坤同志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举报投诉中心)处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鞠明祥同志任区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乔松同志挂任区中韩产业园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胡杏燕同志任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
郝正坤同志任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高洁同志任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军同志任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姜锴明同志任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提名季新凯同志为新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人选,提名免去步凤镇副镇长职务;
蔡文韬同志任区团工委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晓曦同志任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免去吴丰年同志区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梅同志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晓君同志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沐民同志区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处处长职务。
相关职务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