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凤镇、新城街道:
为贯彻落实 “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系列要求,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就业工作中的兜底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全年人社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我区2022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方案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步凤镇、新城街道各15个。
二、岗位名称
1、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维护、妇幼保健照护、养老托幼助残、邮件快件收发等。
2、城乡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公路建设与养护、公共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和转运、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生态护林护绿等。
3、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 镇(街道)、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统计调查、残疾人管理服务、儿童管理服务等。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安置对象
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的我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四、开发程序
1、步凤镇、新城街道分别向区人社局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内容包括岗位数量、岗位职责、招聘要求和工资待遇等,区人社局根据各单位提出的岗位开发申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各单位和区人社局共同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招聘,招聘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3、对拟录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各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得低于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70元/月),按规定为安置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无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主要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申请,通过后补贴给用人单位。
1、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七、经费渠道
新开发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解决。
八、有关要求
步凤镇、新城街道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制定计划和组织实施同步推进,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尽快招聘上岗。岗位开发申请报告请于9月28日前报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工作请于11月30日前完成。联系人:许海峰,联系电话:0515—8990055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