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014355718M/2022-00587 组配分类 稳岗就业
发布机构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04-13
文号 盐开人社〔2022〕6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步凤镇、新城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2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和本人自愿原则,在我区各级各类企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才。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员级。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助理级。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 员级。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助理级。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申报更高级别或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29号)执行。

     (三)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推进职称制度与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重要材料之一。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0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二,公需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学习可通过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模块,选择合适的公需课程自主学习。

       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学习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参加进修班、培训班或者研修班;(2)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4)出国(出境)进修、考察、培训;(5)参加国家和省、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的学习培训;(6)接受现代远程教育;(7)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四)申报材料时效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公开申报政策

       用人单位要把今年申报职称的政策依据、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申报程序等,通过网站、公告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传达给所有专业技术人才。

     (二)个人申报

       申报初定(考核认定)初级、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注册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仅支持谷歌浏览器),也可从江苏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zj.ychrssfw.com/)“职称申报平台”选择“江苏省职称申报入口”,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省平台个人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申报更高级别或其他类别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29号)执行。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6月30日。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相应平台进行申报。

     (三)时间要求

      所有专业技术资格纸质申报材料,区职称办集中受理时间为:

      初级:2022年7月1日—7月31日;

      中级:2022年7月1日—7月23日。

      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区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广琴,联系电话:0515—89900160,联系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B03号窗口。

       四、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一)初定(考核认定)纸质材料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个人工作小结、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考核认定还需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已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的相关附件材料。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复核盖章。

     (二)其他(含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纸质申报材料要求:按《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2〕29号)执行。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2022年4月13日


附件: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docx

           2.省平台个人申报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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