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定于2022年12月5-6日组织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步凤中心卫生院、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辖区村卫生室。
二、考核内容
实地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实施进展情况,深入查找问题与不足。
三、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5日至6日(星期一、二)。
四、考核方法
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调查等方式。
五、考核安排
(一)12月5日:评价考核步凤中心卫生院,并抽查2个村卫生室;
(二)12月6日:评价考核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抽查2个村卫生室。
六、其它事项
(一)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熟悉掌握考核内容和标准,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和数据,于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包括主要成绩、考核分值、数量数据(分母与分子)、存在问题与不足及整改措施等书面纸质和电子版资料)报送到区社会事业局卫健处;
(二)考核组人员考核时要全面、客观、公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
(三)被考核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各专业条线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考核)要求,将涉及本专业评价(考核)表由区社会事业局卫健处统一打印;
(五)请考核专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入被考核单位规范开展测温、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参加培训。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