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凤镇、新城街道:
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在“保就业”中的兜底作用,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发领域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辖区内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安置对象
区内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
三、开发安置数量
步凤镇、新城街道各开发不少于15个公益性岗位、安置不少于15人。
四、发布、招聘和管理程序
1、岗位发布。用人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内容包括岗位数量、岗位职责、招聘要求和工资待遇,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包括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和薪酬待遇,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人员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招聘。对拟录用人员,报人社部门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3、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尽快完成岗位开发(8月6日前)、人员安置(8月31日前),确保补贴发放按时到位。明确责任分工,用人单位负责岗位开发、人员推荐、招聘和管理等工作;人社部门协助负责人员推荐、招聘,补贴兑付等工作。严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劳动光荣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许海峰,联系电话:89900553。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2021年7月29日